04月11日 星期日
今日限行:公休不限行
车辆
一. 过户所需材料清单
1. 北京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 ( 1份,现场购买,1元/份 )
2. 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 原件、复印件1份 )
*注:机动车到现场查验后,领取查验记录表
3. 机动车登记证书 ( 原件、复印件1份 )
4. 机动车行驶证 ( 原件、复印件1份 )
5. 原始购置发票或二手车过户票 ( 原件、复印件1份 )
6. 卖方有效证件 ( 原件、复印件1份 )
7. 买方有效证件 ( 原件、复印件3份 )
*注:买方是个人的过户外迁要本人到场
8. 个人卖方填写 授权办理旧机动车交易过户委托书 ( 2份 ) 委托书下载请点击
9. 卖方受托人身份证 ( 原件、复印件2份 )
10. 北京市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 ( 本市过户需3份 ) 网上打印网址: 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
二. 以下情况我们将不给予您过户办理
1. 超过检验有效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
2. 查封、抵押、海关监管、违章、盗抢嫌疑的车辆;
3. 拼装车、改装车、车辆轮胎规格不符、车辆没备有三角警示牌、灭火器、缺少座椅等不合格车辆;
4. 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车辆;
5. 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车辆;
6. 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车辆;
7. 机动车涉及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的车辆;
8. 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车辆;
9. 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车辆;
10. 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
11. 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车辆;
12. 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车辆;
13. 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车辆;
三. 特殊人员办理提示
(一)外籍人员证件要求
卖方:
1. 出示真实有效外籍人员证件,证件应在有效期之内。
2. 证件号码及名称与登记证、行驶本一致。
3. 请本人填写合同卖方姓名,本人不能到场,请本人提前填写合同卖方姓名及委托书。
买方:
1. 出示真实有效外籍人员证件,证件应在有效期之内,签证必须为北京市核发,有效期半年以上,有临时住宿登记表(必须提供中文姓名)。
2. 买方需办理外迁手续,应开具暂住证明,暂住证明由所住地派出所核发,有效期在半年以上。
(二)使馆过户证件要求
1. 使馆买卖车辆,应开具照会,详细写出使馆名称、使馆证件号码、车辆牌照、型号、车架号、发动机号、买方名称、证件号码、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如不能提供发票照会要有详细说明。
2. 使馆外交人员买卖车辆,出示外交部核发的身份证明,如为买方需提供居住地址。
*注:卖方证件号码及名称应与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行驶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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